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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部分以公共建设名义占用正当产权房

环卫部分以公共建设名义占用正当产权房

 

     

法帮网网友问: 前几年城市环卫部分与我家协商占用我家的正当产权房建设公共举措措施,建完后为我家补建房屋,为支持公共建设我家同意,将房屋拆除后对方想推脱,我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责令其为我建补偿房,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我申请法院执行,对方以手续在办理中为由暂缓执行。

     后改建成门头房出租,继而出售给建设和治理此举措措施的工作职员,现了解到其根本没办手续,非法建筑。

     我怎么办?法帮网律师解答: 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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