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775829256

睢宁律师谈论题目870

睢宁律师谈论题目870

 

一、能力不足能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吗1、员工的能力不足能作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2、单位经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不胜任工作的,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公司签订合同了能辞退员工吗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睢宁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沈启亮
执业证号:13213201410995402
联系电话:13775829256
电子邮箱:2860963358@qq.com
QQ/微信:2860963358
联系地址: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