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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协议

房屋赠与协议

 

衡宇赠与协议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衡宇赠与受赠人,经两边当事人商议一致,签署本合同,以明确两边的权力义务。

    


第一条赠与衡宇状态
衡宇坐落
衡宇规格
衡宇面积
备注: 该衡宇已于年代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衡宇全部权,不得排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自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衡宇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代日配合到房地产部分管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动与终止
赠与衡宇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态显著恶化,可以变动或终止合同。

    

但可以适当补偿受赠人因信赖赠与人赠与举动而造成的经济丧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除
受赠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除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界说务的。

    


(2)严重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嫡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统统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起首由两边当事人商议解决。

    

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增补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两边商议一致,作出增补规定,增补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两边各执一份。

    


赠与人: 受赠人: 
签署时间: 年代日
签署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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