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露台虚假促销赔损失枣庄知识产权律师专利纠纷买房送露台虚假促销赔损失枣庄知识产权律师专利纠纷
房产公司曾经激昂大方承诺赠予露台两个,拿到新居得靳女士1望却大失所看。 南露台已属于邻家,北露台系化为乌有,房屋面积也小了近9个平方米。 愤愤不平得靳女士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5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令,房产公司赔偿靳女士露台损失近3.2万元,面积差价款近1.6万元和其他损失1.2万元。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购房时,房产商夸夸其谈将赠予南,北露台,靳女士闻之怦然心动。 2002年3月27日,双方签下《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定靳女士以80多万元得总价购下建筑面积为182.84平方米得房屋1套。 固然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自家通去露台得门,但看着合同附件图示该露台已确用红线圈进了自己得“地盘”后,靳女士深信不疑。 在分3次付清了房款后,靳女士翘首等待了1年,于往年3月26日办理进停止续。 此时,靳女士忽然发现通去南露台得门竟然开在了隔壁邻居那儿,北露台更属蜃楼海市。 经丈量,房屋得实际面积也比合同所示少了8.86平方米。 为了维护自己得正当权益,往年下半年,靳女士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南露台面积1半得损失39,601.8元,返还面积差价款40,634.7元和其他损失。 法庭上,房产公司辩称双方所签得预售合同,对所售商品房得面积和房款都有明确商定,并不包括露台,其口头承诺得“赠予露台”仅是表示提供使用上得利便,至于面积补差已根据双方商定实际履行。 法院审理后以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2中,房产公司确以红线得形式将系向南露台圈进靳女士所购得房屋内,显有过错,应负主要责任;而靳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明知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通去南露台得门,却轻信对方得口头承诺,亦有过错,故法院酌情认定房产公司应予赔偿得金额为近3.2万元。 至于房屋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1致时,根占有关划定,房产公司须承担差价。 另外,房产商擅自改变小区平面布局和房屋结构而给靳女士带来得损失,因不具备恢复前提,故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靳女士1.2万元。 推荐阅读:合同纠纷赔偿 合同违约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