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775829256

逃税罪的处罚枣庄知识产权律师民商事

逃税罪的处罚枣庄知识产权律师民商事

 

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

逃税罪的处罚:

纳税人采取、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更多刑事类法律咨询,参见刑事律师在线咨询和免费刑事律师咨询。

睢宁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沈启亮
执业证号:13213201410995402
联系电话:13775829256
电子邮箱:2860963358@qq.com
QQ/微信:2860963358
联系地址: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