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不是购房必选项认购书不是购房必选项
认购书等同于购房合同吗?它有什么法律效力?这些题目会被相称一部门购房者所忽视。 记者走访业内专家和律师,为认购书做了一次"身份查证”。 【事例】盲目签下认购书,退房定金要没收今年3月,郑州市民魏先生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屋,交了3万块钱的定金,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 但是后来魏先生以为该房在设计上有些分歧理,就想把屋子退掉。 "我和开发商只是签订了认购书,还没有签正式的合同,我想屋子的定金是可以要归来的。 "魏先生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钱的要求后,开发商说假如退房则定金不退。 魏先生不满足开发商的做法,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将魏先生的诉讼哀求驳归。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寇浩华律师分析以为,魏先生以为认购书不即是购房合同,签订了认购书,并不即是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成立。 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认购书就是双方签订房屋买卖的合意,假如认购书明确商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就是购房合同,并不能由于名称不同而认定不是购房合同;假如认购书只是初步商定了双方买卖房屋的意向,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有待入一步商定,就不能以为是购房合同。 此案中认购书关于房屋面积,价格,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都做了具体商定,就是一份购房合同,只是名字不是购房合同而已,该认购书一旦签订就成立并生效。 对于其中商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应该遵守。 假如消费者不履行合同商定,就是违约。 【说法】认购书非买房必走程序签了认购书,假如想退房3万块钱就回开发商了,魏先生遭遇的认购书的困惑,并不是个例。 "我最近望中了一套房,售楼小姐要我先签认购书,我当时没多想就签了。 现在想想有点不明白,为何要多出认购这一步?直接签购房合同多干脆。 "郑州市民马女士在咨询房产交易中签订认购书的相关题目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买房是不是必需要走认购这个程序,可以绕开认购书直接签合同吗?寇浩华律师指出,实在认购书只是商定俗成,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交易习惯,购房者完全可以选择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购房合同。 "签认购书应该说也是给购房者一个缓冲期。 "郑东新区某售楼部一位姓刘的工作职员表示,买房先签认购书,主要是考虑到购房者在筹备首付款时需要时间,同时也可以让购房者再斟酌一下自己的决定。 "一旦签下购房合同,经房管部分存案了的话,房产便要通过房管部分解锁才能再卖,退房程序就要复杂得多了。 "【建议】"不得不签”仍需多留心固然说购房者能不签认购书就最好不要签,但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大多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认购款。 寇律师建议购房者,不要等闲签订认购书,假如有的购房者的确望上了某个项目的屋子,担心错过,必需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严行事。 "一旦签订认购书,就要按照商定来办事。 因此,签订前一定要望清条款,不能草率。 "寇浩华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将房屋认购书的相关内容全部载进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中,以防止开发商"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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